什麼是商號(行號)?
商號又稱行號,是台灣最基礎的營業組織型態。依《商業登記法》設立,分為「獨資」和「合夥」兩種。與公司不同,商號不具法人人格,在法律上與負責人是同一主體。商號的設立程序最為簡便,適合小規模經營的個人事業。
獨資商號
獨資商號由一人出資獨自經營,負責人對商號的債務負無限清償責任。優點是設立簡單、決策快速、營業稅可按查定課徵(小規模營業人適用 1% 稅率)。缺點是無限責任風險高,且商號的商譽和信用度通常不如公司組織。
合夥商號
合夥商號由兩人以上合夥經營,各合夥人對商號債務負連帶無限責任。合夥應簽訂合夥契約,約定出資比例、盈餘分配、管理權限等事項。合夥的優點是可以集合多人資金和專長,缺點是合夥人之間的糾紛常成為經營的隱患。
商號與公司的差異
主要差異有:(1)法人資格:商號不是法人,公司是法人;(2)責任範圍:商號為無限責任,公司(有限、股份有限)為有限責任;(3)稅制:商號的所得併入負責人綜所稅,公司繳營所稅;(4)發票:小規模商號可免用統一發票;(5)名稱保護:商號僅在同一縣市受保護,公司名稱全國保護。
適合設立商號的情況
以下情況適合選擇商號:(1)小型零售店、攤商、工作室;(2)預估年營業額在 400 萬以下;(3)不需要與大企業或政府機關往來;(4)想要最簡單的設立和稅務程序;(5)個人品牌或自由接案者。如果日後業務擴大,可以再轉型為公司組織。